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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
2015-05-13 16:57  

为了发挥院党总支、院行政在教学、科研及其它工作中的领导决策作用,党政各司其职,共同负责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和决议,根据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,特建立航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。党政联席会是学院工作的重要机构。

一、党政联席会议的任务 1.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本院教学科研和其它工作中落实党的教育方针。 2.贯彻执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决议、决定和指示。 3.商讨学院教学、科研和管理工作等重要事项,促进学院的建设和发展。

二、例会制度 1.党政联席会议的参加对象院长、党总支书记、副院长、院长助理、院办主任、团总支书记,由专人作会议记录。 2.党政联席会议每月召开2次,因特殊情况,会议可提前和延期举行。必要时可吸收系、学科主要负责人参加。 3.会议一般由院长或书记主持,议题由院长和书记共同商定。 4.会议中的决议和会议记录,会议结束时由院长、书记审阅后存档。

三、议事程序及决议的落实 1.会议议题由各分管工作的会议成员或系、学科负责人提前向院长、书记提出,由书记、院长审定后,提前作好材料准备。 2.提出议题的成员应根据实际情况,掌握并研究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指示精神,提出解决所议事项的建设性意见和方案,供会议讨论和决策参考。 3.党政联席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实际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,会议有效;会议讨论作出的决定,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。如对某些问题存在分歧,则不宜匆忙作出决定,待进一步调研、论证、充分协商后讨论决定,必要时可请示校党委或校行政。表决形式,可实行口头表决,也可进行投票表决。 4.决议一旦形成,认真贯彻执行。由分管某方面工作的负责人或院办公室准确、迅速地通知各有关人员进行落实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,院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,并在下一次会议上报告落实情况。

四、议事内容 1.传达、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上级有关指示精神。 2.贯彻落实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各项决定。 3.研究学校办学方向、方针和学院发展总体规划、思路。 4.讨论学院各学科的建设和发展,提出每年的工作要点及落实措施。 5.研究师资队伍建设,包括师德教育、教师培训、业务骨干的选拔。 6.讨论教学改革、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 7.研究讨论学生就业及管理等问题。 8.讨论科研工作中的重要事项,包括科研计划、科研机构设置、科研项目组织落实、科研经费、科研政策、科研结题等,商讨学术会议的安排及经费等问题。 9.讨论学院各项规章制度。 10.讨论涉及学院整体利益的其它有关重要事项。五、会议纪律 1.参会者必须按时到会,集中精力开好会议; 2.参会人员必须以学校和学院发展的整体利益为重,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合理的原则,加强团结,相互协作,秉公办事,不徇私情。 3.决议形成后,必须认真贯彻执行,并按时按要求完成,未能完成的须在下次会议上说明原因。 4.与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保密制度,增强党的纪律性,坚决反对自由主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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