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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于往届生返校清考及换领学历证书的通知
2013-10-21 00:00  

各学院、相关部门:

根据毕业生就业实际需要,教学工作部将组织往届毕业生返校清考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对象

有不及格课程的往届生(欠学费学生需缴清学费才能参加考试

二、考试时间及地点

1.时间:2013年11月21日—22日

2.地点:黄家湖教学楼(具体安排另行通知)

三、考试报名

请需要参加往届生清考的学生于2013年10月16日—24日至各学院报名登记(需要登记学生学号、姓名)。各学院请于10月25日报清考学生名单至教学工作部宋老师。

四、考试组织

1.考试课由教学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,考试时间是11月21日(具体安排另行通知)。

2.考查课、体育课和实践环节的课程由各开课学院组织,各学院请于11月22日组织安排,并将安排表提前三个工作日交教学工作部备案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.学生须缴清学费方可参加本次考试。

2.学生凭身份证和“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毕业生领(换)毕业证审批表”(见附件1)(盖财务处章)参加考试、考查。

3.学生清考结束后将“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毕业生领(换)毕业证审批表”(盖财务处章)交给所属学院,各学院派专人于11月25日统一交给教学工作部刘老师。

4.请各学院负责通知学生进行报名和考试相关事项,学生应严格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,过时将不再安排。

5.学生考试不收清考费。

6.清考期间食宿自理。

7.考试课程清考通知及安排均会上传至教学工作部网站,请考生及时查看,按照要求参加考试。

六、成绩录入

各学院在11月23日——26日录入成绩并将清考成绩记分册以学院(部)为单位交教学工作部刘老师。

七、换领毕业证书

1.所属学院安排专人于12月2日到教学工作部集体领取毕业证书。

2.请清考学生上网查询清考成绩,成绩合格的学生请于12月3日起在所属学院领取毕业证书。

3.领取学历证书时不需交纳工本费用和其它任何费用。

附件1: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毕业生领(换)毕业证审批表

以上附件请到教学工作部网站下载专区中“考务管理”下载。

教学工作部

2013年10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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